基本方針

公司治理的基本思路

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企业理念是“作为地球的一份子,公正诚实地开展行动,持续提供客户满意度高的服务,为建设更好的社会做贡献”

基于这一企业理念,本公司努力建立确保业务妥适性的机制,旨在完善管理和实现可持续发展。我们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规范,高效有力地开展业务,确保财务报告的可信度。同时,我们将董事会定位为战略决策机构和业务监督机构,努力强化公司治理。

作为设有监察委员会的公司,我们设立了监察委员会,其过半成员为外部董事。兼任监察委员的董事,通过在董事会行使投票权,来进一步强化董事会的监督功能和经营的透明性。为使董事会的讨论更具实质性,我们将董事(兼任监察委员的董事除外)人数设定为10人以内。此外,为贯彻成果主义,我们将董事(兼任监察委员的董事除外)及执行董事的任期设定为1年。我们将兼任监察委员的董事人数设定为5人以内。公司治理委员会是董事会的自愿性咨询机构。该委员会由3人组成,即代表董事社长和2位外部董事。外部董事超过委员总数的一半,委员会主席亦由外部董事担任。这2位外部董事应满足东京证交所规定的独立董事条件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,公司治理委员会审议包括董事候选人的提名、董事薪酬的订定方针、小股东利益保障等事项并向董事会作出答复和报告。

另外,内部监督部门对包括业务执行的合法性、妥适性、效率以及所预想的经营风险实施业务监督。

对于子公司的经营情况,我们制定了内部规定,在给予其一定权限以确保其灵活性的同时,通过监督来确保业务的妥适性和高效执行。

基本方针

  • 努力确保股东的权利和平等。
  • 努力与股东以外的利益相关方进行适当的合作。
  • 努力确保适当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。
  • 努力妥善履行董事会的功能和责任,确保决策透明、公正、迅速和果断。
  • 努力与股东进行建设性对话。
治理体制速览表
截至2024年6月18日
机构设计 设有监察委员会的公司
董事人数 4人
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期 1年
担任监察委员的董事 4人(其中,外部董事3人)
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监察委员之董事的任期 2年
独立董事的数量 3人
执行董事制度
业绩联动型薪酬制度
会计监察人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